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儿童权利观察 2014年6月第6期,总第13期

                          儿童权利观察

2014年6月第6期,总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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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出不穷的幼儿园暴力事件,不仅暴露出当前幼儿园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普遍,也反映出幼儿园管理的不完善。老师的“暴力”看上去是对幼儿的不良行为起到了阻吓作用,然而却给幼儿带来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更不利于儿童今后的人格发育。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我们必须对这样的暴力事件零容忍,守护好儿童成长,才能为孩子们创造有利于身心发展的优质环境。守护儿童成长,杜绝暴力事件,加强师德建设是基础。针对法律空白,尽快立法保护孩子的篱笆,刻不容缓。

     六一儿童节马上就要到了,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给所有儿童创造良好的家庭、社会和学习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一直是世界各国努力的目标。

 



一、五月份儿童权利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


1、郑州一幼儿园表演时警察枪支"走火"致5人受伤



http://money.163.com/14/0529/15/9TE1NI9100254U80.html

2014-05-29 15:15:41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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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郑州一幼儿园表演时警察枪支”走火“ 5人受伤】读者报料:今日10时许,郑东新区海文实验幼儿园发生意外事件,园内六一汇报表演时,一警察枪支“走火”伤5人。有民警已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但未透露更多详情。河南商报记者正赶往事发现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河南商报

   【海文幼儿园大门紧闭,保安称幼儿园一切安好】河南记者已到达海文幼儿园,现场保安坚称幼儿园一切安好,但紧锁大门,不愿开门让记者进入,也不上报领导。门外,一名始终不愿透露身份的男子一直跟着记者,记者询问,他称是学生家长看孩子。

#警察枪支幼儿园”走火“#【伤者中有四名家长、一名儿童】河南商报记者采访得知,郑州海文实验幼儿园警察枪支“走火”伤人事件中,伤者中有四名家长、一名儿童,目前都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收治,目前已经有伤者正在进行手术。





2、四川江安县一中学学生群殴致3死1伤

http://www.chinanews.com/tp/2014/05-24/6207721.shtml

2014年05月24日 09: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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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发现场警方抓获斗殴的嫌疑人。(手机拍摄)中新社发

  5月23日深夜,四川宜宾市江安县警方通报称,当地五矿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斗殴事件,造成1名学生当场死亡,2名学生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还有1名学生受伤。事件发生后,宜宾市、江安县相关部门责任人紧急赶赴现场处置。目前,事件发生具体原因以及相关善后等工作正在调查和进行中。


图为事发现场警方抓获斗殴的嫌疑人。(手机拍摄)中新社发

  5月23日深夜,四川宜宾市江安县警方通报称,当地五矿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斗殴事件,造成1名学生当场死亡,2名学生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还有1名学生受伤。事件发生后,宜宾市、江安县相关部门责任人紧急赶赴现场处置。目前,事件发生具体原因以及相关善后等工作正在调查和进行中。


3、父亲打死孩子:轻飘飘的虐子     

http://wanghaitao.baijia.baidu.com/article/1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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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9日晚,浙江一个11岁女孩,因为抄作业,被父亲殴打,次日不幸身亡。

一个父亲,冲动也罢、冷血也罢。失手也罢,亲手杀死了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无法不让人震惊。这个男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此事自然在网上引发了很多议论,在报纸上也有报道。

但在我看来,这将是一则轻“飘飘的新闻”——像很多普通新闻一样,大家议论几句,然后就轻轻放过,并迅速忘记。不会被媒体继续跟进报道,不会就家庭暴力,尤其是儿童的保护,有什么深入讨论。



4、2岁幼女遭幼儿园园长丈夫性侵后常半夜哭泣


http://www.yangtse.com/gd/2014-05-22/116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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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5月7日,河南平顶山一位姓田的单亲妈妈在微博发帖称,自己的女儿“小草莓”从2岁4个月起,被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延枝性侵一年之久,其间还被强奸。平顶山新华区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王延枝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处被告4年半徒刑。一审判决下发后,田女士向平顶山新华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书,对一审判决表示质疑,并提出三个疑问:猥亵罪是否属罪名不当?幼儿园是不是公共场所?为什么没有民事赔偿?

  据新华社报道,5月16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被告人王延枝犯猥亵儿童罪一案的相关情况首次发声。该院官微表示,该案目前正在二审程序中,平顶山市中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公正审理。



5、青海现虐童案 13岁男童惨遭后母撕嘴挑手筋砍胳膊划脖子(组图)


http://edu.iqilu.com/news/20140523/2001514_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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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现场微博”爆料称,【救救孩子,孩子嘴被残忍撕开,报警6天无人处理!】网友求助:5月14日晚,青海省民和县巴州镇六年级孩子马�军,嘴巴被后母极其残忍撕开,左手筋被挑断,左胳膊多处被砍伤,肩上被刺一洞、脖子被划一刀,全身多处划伤。报警无用,派出所说证据不足没法管。据称其后母后台硬!

6、安徽检察院书记员替子报仇邀人殴打13岁小学生

http://news.163.com/14/0518/02/9SGCMFBU00014Q4P.html     2014-05-18 02:50:19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安徽省宿松县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唐某,为了给受委屈的儿子“报仇”,竟于5月14日下午带人冲进松兹小学殴打一名五年级学生。昨日,记者从宿松警方获悉,目前唐某等三人已被拘留,被殴打的小学生小伟(化名)正做伤情鉴定。宿松县检察院检察长金落实表示,检察院已责令唐某停职调查。

5月15日,网友Prvxov在宿松一家论坛发布了名为《宿松一检察官进校殴打小学生,触目惊心!》的帖子。帖子称,5月14日下午两点半,松兹小学505班来了4个成年人,他们走进教室后,二话不说就扣住13岁的学生小伟,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殴打。

原来,班上有一名姓唐的同学,在校比较骄横,其父唐某是宿松县检察院的公务员。当天上午,唐同学在学校与小伟发生矛盾,感觉受了委屈,回家后告诉唐某。下午,身为检察院公职人员的唐某竟带着3个人直接冲进教室,唐某还拿起椅子打向小伟,被老师拉开,小伟受伤住院。

对于此事,宿松县检察院16日回复称:网友Prvxov在帖中所指的“宿松一检察官”系该院书记员唐某,对唐某打人一事,该院高度重视,当天下午便安排专人将唐某送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记者获悉,事发后,宿松县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停止唐某职务,接受组织调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责成唐某向当事人及家属和学校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宿松县检察院检察长金落实表示,待事实查清后,将依法对唐某作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目前,唐某家属已赶到医院,向小伟赔礼道歉。唐某等三人已被警方拘留,小伟受伤住院,正在做伤情鉴定。


7、让两岁女儿在身后练走路 娃娃差点被陌生女抱走(图)


http://news.longhoo.net/nj/njxw/content/2014-05/31/content_11276577.htm

2014-05-31 08:59:27 news.longho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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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抱回女儿后心有余悸,离陌生女远远的。

龙虎网讯 昨天下午,市民崔女士带着两岁女儿在南京洪武路的路边人行道上练习走路,她走在前面,让孩子在她身后蹒跚学步,突然一名陌生女子抱起孩子,孩子大哭,崔女士回头一看,吓得赶紧夺过来并报警。目前,嫌疑女子被警方控制,初步判断她精神有点问题。

昨天下午5点多钟,家住秦淮区红花地的崔女士带着2岁大的女儿在洪武路396号附近的人行道上练习走路。孩子刚会蹒跚地走步,为了锻炼女儿独立行走能力,崔女士走在前面,让女儿跟在她身后,母女俩大概就两三米之遥。“让女儿学步时,我虽然走在前面,但还是不时地回头看她,突然听到孩子哇一声哭起来,我以为孩子跌倒,回头一看却被一名陌生妇女抱起。”崔女士说,当时她迅速上前一把拉住那名陌生妇女,并把女儿夺过来。崔女士大声问那名妇女:“干吗抱我的孩子?”这时,过路人听说这情况也围住那名陌生妇女并报警。随后,秦淮巡特警赶到现场将那名妇女控制,该妇女身边带着一个无纺布袋,现场询问时,陌生女子称:“以为这个孩子没人要了,我就准备把她抱回老家抚养。”现场围观者斥责她,小孩妈妈不就在前方,怎么随意把人家小孩抱走呢?该陌生女子还自称是泗洪人,姓石,说在南京找工作的,但一直没找到。随后,这名妇女被民警送往洪武路派出所调查。昨晚,记者从秦淮警方获悉,从谈话上看,初步判断抱小孩的妇女精神有问题,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民警提醒家长,在公共场所让两岁的孩子跟在大人身后学步,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家长带着儿童出门不要让孩子脱离自己视线。

扬子晚报记者 任国勇


8、幼师用胶带封住幼儿嘴眼遭辞退起诉校方被驳回

http://www.dyzxw.org/html/article/201405/12/171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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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好动的宝宝中午不肯睡觉,幼儿教师陆某用手头做教具的胶带遮住宝宝的嘴巴和眼睛,并拍照上传至个人微博。事发后,校方作出解聘陆某的决定,陆某不服,诉至苏州市相城区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陆某的诉讼请求。近日,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陆某自称,2012年10月19日中午,她负责照看班上的幼儿午睡。其中一名较为顽皮的幼儿睁着眼睛且不断发出声音,打扰了其他宝宝。陆某经过劝说无用,于是采用跟小朋友“玩游戏”的形式,将手中的胶带对折使其无粘性后,盖在他的嘴上。之后,宝宝的眼睛还在动,于是又把他的眼睛遮了起来。宝宝睡着后,陆某觉得较有成就感,于是拍了照片发上微博。

  该照片在微博上流传开来后,受到不少网友的指责,认为陆某作为教师毫无职业道德。

 

9、深圳一老师涉嫌猥亵女童 搂着学生办公室内看黄片

http://news.sina.com.cn/o/2014-05-21/061430182549.shtml


2014年05月21日06:14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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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电脑有与“性”有关的搜索词条

  同时以送手机为名,威逼利诱女学生与之发生亲昵关系;警方已介入调查,涉事老师被刑拘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旭

  20日,有深圳读者向羊城晚报反映,宝安福永景山实验学校一名班主任涉嫌把多名14岁女生叫到办公室,关闭房门看黄片。记者接触到其中两位家长,他们均言之凿凿,称班主任李某以送手机为由,威逼利诱女学生与之发生亲昵关系,若不是19日下午其中一位女学生害怕上学玩失踪,家长还蒙在鼓里。

  在李某的办公室电脑里,记者看到了一些敏感的与“性”有关的搜索词条。福永街道教育办及景山实验学校则表示,若家长举报属实,会严肃处理。20日傍晚,宝安公安分局发布消息称,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猥亵儿童已被警方刑拘。

  女学生害怕班主任不上学


         

10、郑州妈妈怒斥国产动画

http://www.usd52730.com/article-15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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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今年5岁半了,从2岁半儿子喜欢看动画片开始,我也断断续续跟着儿子看了一些集《喜羊羊》、《熊出没》、《果宝特攻》、《大耳朵图图》・・・・・・然而,越看越愤怒,越看越无语,我不由得想问:


中国真的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国家吗?


中国真的是一个没有道德感的国家吗?


中国真的是一个没有幼儿教育的国家吗?


中国真的是一个不关心孩子不关心成长的国家吗?



二、热点追踪

1、韩国沉船事故搜救进入第44天 仍未取得进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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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韩联社29日报道, 韩国“世越号”(前译,岁月号)沉船事故搜救工作进入第44天,官民军联合救援队从当天凌晨2点19分到3点27分进行了水下搜寻,但未能找到失踪者。自21日上午打捞出一具女性遗体后,搜寻工作已有8天没有取得进展。

救援队计划29日上午8时18分、下午2时3分、晚上7时53分许停潮时展开重点搜寻。原定于前一天替代民间驳船进行搜寻工作的另一艘驳船当天凌晨4时42分许才抵达事发海域。

这艘驳船将在“世越号”船尾附近海域进行锚固工作。据气象厅预测,当天上午事发海域浪高0.7米,风速达每秒3.7米,气象条件好于前一天。

4月16日上午,韩国载有476人(初步统计)的“世越号”客轮在全罗南道珍岛郡前海发生沉船事故,生还者只有172人。乘客中包括325名前往济州岛修学旅行的京畿道安山市檀园高中的学生和14名教师等。截至目前,这起事故已造成288人遇难,仍有16人下落不明。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三、国际、国内法规介绍

   1、儿童权利公约条款介绍:

      第三十三条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不至非法使用有关国际条约中界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并防止利用儿童从事非法生产和贩运此类药物。

    第三十四条 缔约国承担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剥削和性侵犯之害,为此目的,缔约国尤应采取一切适当的国家,双边和多 边措施,以防止:

    (A)引诱或强迫儿童从事任何非法的性生活;

    (B)利用儿童卖淫或从事其他非法的性行为;

    (C)利用儿童进行淫秽表演和充当淫秽题材。

    第三十五条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国家、双边和多边措施,以防止为任何目的或以任何形式诱拐、买卖或贩运儿童。

2、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条介绍: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声明:“儿童权利观察”系关心热爱儿童的,爱心网友联合发起的纯公益性项目,一切劳务及来信来稿均本着自愿原则,义务奉献爱心。消息均来源于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新闻,不代表“儿童权利观察”的任何观点,对所收集的资料无任何权利,仅供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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