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2日星期三

2013年主题:向从事家政工作童工说“不”

  
国际劳工组织于2002年设立了世界无童工日,将重点放在对全球范围童工的关注和需要消除这种现象的行动。每年6月12日,来自世界各地的政府,雇主和工人组织,民间社会,以及亿万人民群众聚集起来,突显出童工的困境,探讨我们怎样来帮助他们。

  在世界各地,有大量的儿童在第三方或者雇主家里从事有偿或者无偿的家政工作。这些儿童特别容易遭受剥削。他们的工作往往隐藏在公众视线之后,他们可能被孤立,也可能在远离家的环境下工作。家政工作中的虐童事件屡见不鲜。2013年世界无童工日呼吁:
  • 改革立法及政策,以确保消除家政工作雇佣童工,同时给已经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的青年提供体面工作的条件和适当的保护。
  • 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89条关于家庭雇工的体面工作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童工公约
  • 打造全球性的反对童工运动并促进家庭佣工组织的能力建设
  国际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的通过巩固了消除童工劳动的全球共识。已有数百万童工受益于该公约,但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据最新数字估计,仍有2.15亿儿童在被迫当童工,而其中的1.15亿儿童在从事危险工作。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已将2016年定为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的期限。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更大的努力和承诺。

2013年6月5日星期三

儿童权利观察第一期


儿童权利观察


2013年06月第1期,总第1

        儿童时期是人生最美好的时期,充满幻想、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我们都曾经是儿童,我们都希望孩子们幸福,这一直是也将继续是人类最普遍珍视的愿望。

        然而,现实生活中儿童权利频频遭到侵害,侵害的手段也五花八门,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加强儿童权利保护已迫在眉睫。儿童权利小组将持续观察儿童权利的现状,并竭尽全力把信息汇总出来,分享给关爱儿童的人士。

        “儿童权利观察”2013年6月诞生,是初生的小苗,希望得到朋友们呵护、支持!!


一、五月份儿童权利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

1、海南校长性侵幼女案

       5月8日下午,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及市房管局冯小松带走开房,家长找到孩子后鉴定发现孩子下体均受不同程度伤害。

       这一事件经媒体在5月13日披露以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迅速成为网络新闻热点。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持续发酵。强烈谴责暴行,严肃处理涉案人员的呼声成为民意共识。

     详情请关注本刊热点追踪。      

2、山东济南八岁女童失踪案告破 小艾钰惨遭杀害

2013-05-21 15:55:15        来源: 齐鲁网 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13-05/21/c_115852417.htm

失踪女孩小艾钰

历城公安官方微博

2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官方通报消息:经过缜密侦查,5月12日历城区仲宫镇小女孩许艾钰失踪案目前已破获,犯罪嫌疑人已于5月20日下午被济南市公安局抓获。

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处获悉,残忍杀害小艾钰的犯罪嫌疑人为仲宫南侯村26岁的徐某,犯罪当日喝酒后将小艾钰劫走并将其杀害,后将尸体埋在了南侯村附近的山中。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李聪格 扈枫)


更多相关报导链接:

http://www.wumii.com/item/EaG0xU4v

http://news.iqilu.com/shandong/kejiaoshehui/20130523/1540104.shtml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531/13/3245043_289456104.shtml

    

3、生父2.3万转卖出生13天男婴 警方辗转多地寻回

  http://society.dbw.cn/ 发布时间: 2013-05-07 13:00:14  来源: 中新网

 中新网晋江5月7日电 家中增添男丁,福建晋江张某安一家人既欢喜又忧愁。由于孩子父亲张某安无固定职业,孩子的出生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张某安在饱受家人责骂的情况下,竟将出生仅13天的亲生儿子以2.3万元人民币转卖他人。

  福建晋江公安局7日透露,经多方调查,警方已成功在湖北武汉找到被卖男婴小俊俊,不久将在警方护送下送还亲生父母。

  警方介绍,张女士4月24日晚向金井派出所报案称,亲生儿小俊俊被丈夫张某安卖给他人。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联系晋江公安打拐办民警展开调查。

  张女士告诉民警,“ 4月10日,她生下一可爱儿子,作为孩子父亲的张某安却终日无所事事,张某安父亲常训诫他,我也告诉他再这样下去只能离他而去,可是每次一说,他便威胁家人要卖掉小孩。”

  4月23日早上,张某安的父亲眼见儿子仍未外出工作养家便再次教训了他。而这一次,张某安一气之下抱着儿子并带着奶粉和尿布,不顾家人阻拦走出家门。

  “当时我真的以为他只是带着儿子出去走走,没想到他竟如此狠心。”张女士再一次忍不住落泪诉说,出门后,家人三天都未能联系到张某安,而这期间他却泡网吧、喝酒挥霍两千余元,最后还淡定地说已经把儿子卖了。

  张某安随后如实向办案民警交代:24日下午,他抱着儿子拦了辆摩托车,询问摩托车工是否知道有人要买小孩。不想该车工兴奋地告知他亲戚需要,于是两人约好当晚在石狮洋下某租房内进行交易。最终他以2万3卖掉了亲生儿子。

  根据调查信息,警方获悉买主可能居住在湖北武汉,5月2日,民警辗转武汉多地后,最终找到在武汉务工的吴氏夫妇,经确定该男婴系张某安的儿子小俊俊。

  “我们只想把小孩当自己亲生的一样抚养,他家人不要他,我们一定会加倍疼爱他。”吴氏夫妇表示,他们现年36岁左右,因忙于事业一直没有生育,听说有人愿意卖儿子便连夜赶来石狮收养。

  晋江市公安局打拐办杨警官介绍,小俊俊期间受到良好照顾,吴氏夫妇虽没有拐卖儿童之嫌,但是仍须将婴儿归还给亲生父母。

  目前,张某安及摩托车工张某已因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4、女童遭亲生父亲虐待5年:开水烫头鱼线缝嘴

http://news.sina.com.cn/s/p/2013-05-12/175827099753.shtml

 图/ 赵惠

      开水烫头、鱼线缝嘴、跪碎玻璃、针扎手指……当这些只有在《红岩》里才看得到的酷刑施展在一个11岁女童的身上时,你会有何感想?金沙县石场乡构皮村的小丽,饱受这样的虐待已达5年之久,施暴者就是她的亲生父亲。在接到报案后,当地派出所行拘了小丽的父亲,浑身是伤的小丽也被送进卫生院救治。目前,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虐待亲生女,恶父被拘留

  58日,骟猪人付师傅像往常一样行走在金沙县石场乡构皮村的小路上,忽然看见一个小女孩站在路边自言自语,不时对着走过的路人一阵谩骂。付师傅走近一看,小女孩满身伤痕,裸露的头皮没有一块好肉,让人触目惊心。向周围人打听得知,小女孩叫小丽,年仅11岁,由于长期被父亲毒打虐待,现在已经变得精神恍惚。

  一个村民告诉他,实际上,对于小丽的遭遇,石场乡构皮村早已邻里皆知,大家也劝诫过小丽的父母,但是都没有用,碍于乡亲情面,大家也不好管这个“家务事”。

  愤慨的付师傅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与此同时,小丽的爷爷也走进了石场乡派出所大门,他已经忍无可忍了,之前还因为顾虑着父子之情,怕家丑外扬,他担心孙女早晚要死在儿子杨某某的手上。

  随后,正在乡里赶集的杨某某被派出所民警所控制。面对警方的审问,杨世海承认自己对多年来虐待小丽的罪恶行径,小丽也被送进石场乡卫生院接受治疗。

  石场乡派出所所长方绪平介说,目前,杨某某已被行政拘留,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并将根据法医的伤情鉴定,依法对杨某某进行惩处。

  遭受谩骂毒打,经常吃不饱

  在石场乡卫生院的病房里,记者见到了小丽。如果不是医生的介绍,根本没人相信,躺在病床上这个精神恍惚、浑身是伤、骨瘦如柴的女童居然已经11岁了。

  院方出具的入院记录称,患儿入院前6年,其父时常用木棍、绳子等物,把患儿吊起来殴打,用缝衣针刺患儿手指、手臂等处,致患儿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且时常让患儿不能食饱,导致患儿发育差、营养差、全身消瘦,面部形成多处疤痕。头顶大部分毛发不生,皮肤温度、湿度异常,弹性较差,部分伤口感染,有脓液流出。

  据小丽的奶奶回忆,小丽的父母在生下小丽之后,就外出打工去了,小丽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直到5岁那年父母返乡。

  分别多年,终于能够和父母团圆,对于大山里的留守儿童来说,原本是多么幸福的事。然而这却是小丽梦魇的开始,这场噩梦一做,就是5年。

  奶奶说,小丽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1个妹妹和3个弟弟,和农村里的很多小孩一样,小丽从5岁开始就早早地分担起了家务活,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就要出门去割猪草,然后再去上学,晚上放学回家还要接着干其他家务活。

  记不清是从那一天开始,小丽就时常遭到父母的谩骂,她的勤快,非但丝毫没能换来父母的宽恕,反而让谩骂升级为毒打。

  除了遭受谩骂毒打之外,小丽还经常吃不饱,有时候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

  有一天,小丽放学回家正准备吃饭,小丽的父亲一把抢过她的饭碗,对她说:“你别吃饭了,吃点菜吧,把饭留给弟弟们吃。”因为长期吃不饱,营养跟不上,小丽的个头至今还像四五岁的小孩一般矮小。

  开水烫头,竟称是为给女儿除虱子

  “他有时候连我也一起打,用烟杆打我的背,拿锅盖砸我的头……”小丽的奶奶一提起这个,老泪纵横。看着宝贝孙女遭受如此毒手,她也劝阻儿子,但是无济于事。让她更为寒心的是,有时候被打得受不了了,小丽就跑到奶奶家去避难,但是杨某某甚至会追到奶奶家里,连自己72岁高龄的亲娘也一块打。

  至于儿子为什么经常对孙女大打出手,老奶奶也说不出所以然。她说,有可能是重男轻女,总之,小丽总会因为各种借口被儿子打。

  有一次,杨某某拿着一本书,指着书上的字让小丽念,仅仅二年级的小丽根本就不认识这些字,但是这也成了杨某某暴怒的理由:字都不认识几个,还读什么书!于是又是一顿毒打,而且还经常变着花样:用鱼线缝嘴唇、跪在铺满碎玻璃的地上、针扎手指……至今,小丽浑身伤痕累累。

  去年1017日,小丽上山割猪草回家,还没来得及吃饭,杨某某不由分说就把小丽倒提着双腿,把头按进一盆烧滚的开水里,小丽的哭喊、哀求、挣扎,都没能换来父亲的宽恕。

  构皮村一位村干部闻讯后,当即向警方报了案。问他为什么对亲生女儿竟下得如此毒手,杨某某辩解:他发现女儿头发里有很多虱子,用开水烫头,是为了给她除虱子。

  据石场乡派出所所长方绪平回忆,当时根据杨某某的供述,加上小丽伤情并不严重,民警对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带小丽去医院进行治疗,并写下了保证书。

  然而这并没有让杨某某有所收敛,回家之后,他还是继续以各种理由毒打小丽,小丽头上那块没有毛发、有着骇人伤疤的头皮,就是缘于第二次变本加厉的“开水烫”。

  乡政府和网友介入救助

  石场乡党委组织委员陈跃芳介绍,事情发生之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派出所一面组织警力抓捕杨某某,一面赶往构皮村,将小丽接到了乡卫生院。金沙县妇联闻讯后,立即安排相关领导到石场乡看望小丽。

  新浪微博网友@黎梓卉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当地,探望了小丽,并通过网络呼吁大家关注此事。她说,自己已经组织了一些志愿者,将通过募捐等方式,对小丽进行救助。只是让人担心的是,考虑到小丽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小丽今后的抚养学习和生活问题将会遇到一些困难,希望政府以及爱心人士能够给予小丽更多的关怀。

  对此,陈跃芳表示,乡政府现在已经就小丽今后的监护问题展开了工作,考虑到小丽情况特殊,乡卫生院当即决定免除小丽一切治疗费用。为了尽快帮助小丽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石场乡政府将组织乡教管中心、学校及小丽所在班级组成一个心理辅导小组,对小丽进行心理辅导。至于小丽的后续治疗、学习成长方面,乡政府将进行募捐,成立专款专户,保障专款专用,并指定小丽的爷爷奶奶作为其临时监护人,指派乡干部和村干部定期进行关注指导,及时了解小丽的生活、学习和思想情况,多方面给予帮助。

  陈跃芳说,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相关部门还将对全乡的妇女儿童进行排查。

  目前,乡政府已经安排小丽的爷爷奶奶在医院照顾,并每天给予生活补助。

更多相关报导链接:

http://v.qq.com/page/w/e/4/w0012shgze4.html

http://www.s1979.com/news/china/201305/1587631015.shtml


5、 教育厅派发假字典,揭示了什么? http://leaders.people.com.cn/GB/n/2013/0507/c58278-21387052.html

2013年05月07日08:31    来源:检察日报    手机看新闻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5月5日报道,湖北省的中小学生在今年免费领到了一本《学生新华字典》。一件原本让他们感到高兴的事,却由于这本字典的错讹百出,让他们实在高兴不起来。

去年10月,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决定自2013年春季开学起,国家将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今年1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部门积极配合教育、财政部门做好免费《新华字典》的政府采购工作, 同时,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学生拿到品质优良的正版《新华字典》,不得以其他工具书替代。

按照政策,这一资金按各地教育部门上报的学生人数乘以每本14元的单价进行划拨。据了解,最新版《新华字典》的市场零售价为每本19.9元,在青海、天 津、上海、宁夏等地,新华书店的采购价均为5.8折,约合每本11.5元,加上合理成本之后,当地教育部门再以每本不高于14块的价格进行政府采购。而在 湖北,虽然教育厅采购的并不是《新华字典》,但是采购价格却仍然是每本14元。但是这本字典,却是依照湖北一位教授编撰的字典为本,改头换面编印的,错误 较多。也就是说,湖北省教育厅花的是正版的钱,买的却是问题字典。

湖北崇文书局的这本《学生新华字典》,版次标注的是2013年1月第一版,与该局2012年5月第3版的《学生新华字典》,外观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标价 均为19.5元。而区别在于,2012版是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而发给学生的这本问题字典并不进入市场销售,而是通过政府采购,直接配发到学生手中。此 外,前者是印刷成本更高的双色本,而2013版则是印刷成本更低的单色本。

首先说,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文化多样的国度,制定统一的汉语词典,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文化意义。相对于秦朝的打下江山,统一文字或许对国 家的统一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机关,对于使用统一的语言文字工具书,不仅要有高度的自觉性,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使命感。为了些许私利擅自改动,这 个险不应也不能冒。

其次,在国家提供了足够的采购资金以后,利用国家给你的采购权中饱私囊,这足以构成犯罪。我们都知道,现在购书都讲究打折,国家拨付的14元已足以买到一本国家统一印制的字典,却用同等价格买了一本劣质货,而且在市面上是双色印刷,你买的却是单色印刷,

还把原作者隐去了,这得有多大的胆子、多敢冒险?一者,公然指鹿为马瞒天过海,在网络时代根本行不通;二者,为人师表,你既不能欺瞒小学生,更不能侵犯著作权;三者,所行招数都是历史著名的贪腐败招,人民深恶痛绝,冒犯者犹如秃子头上的虱子,你也敢?

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必须维护。湖北采购教材事件,流露出一系列贪腐线索。毒瘤不除,家国难宁。谁敢侵犯,必受惩处。(王守泉)

更多相关报导链接:


http://news.163.com/13/0506/11/8U6ILM3400014JB6.html


6、河南邓州女童在非法校车内被闷死 涉案幼儿园早失办学资质

http://henan.china.com.cn/news/henan/201305/X58029UJ9M.html

       中国网河南频道5月25日电 (记者 曹中原 徐浩)5月23日下午,河南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一民办幼儿园发生一起校车闷死幼儿事件,当天早上幼儿园老师和校车司机接学生来校时,将一名3岁女童遗忘在校车上,下午送学生回家时,发现该女童已经被闷死在校车内。记者调查发现,该幼儿园办学资质早在半年前已被有关部门暂扣,事发校车竟是一辆微型面包非法校车。

5月23日上午8点左右,家住邓州市汲滩镇李洼村3岁的留守女童李鑫被集镇旁边的廖寨村金贝贝幼儿园的接送车接去上学,小李鑫马上快3岁了,由于父母在外地打个,其一直在外公外婆家居住,平时就在集镇附近的金贝贝幼儿园上小班,但是令孩子的亲属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孩子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个幼小的生命就此夭折。

事发幼儿园

5月24日上午,记者赶到事发地邓州市汲滩镇,金贝贝幼儿园就位于该集镇南边1公里左右的廖寨村,记者看到该幼儿园有四间两层的临街门面改造而成,幼儿园外边有两名政府的工作人员正在登记有关情况,幼儿园的大门已被贴上封条,外边的阅报栏上贴着几份告示,内容大致是,告知家长,金贝贝幼儿园在查封整顿期间,本园学生可以就近到附近几个村的幼儿园学习,最后落款是汲滩镇中心校。

在该镇医院内,记者见到了死亡女童的亲属,据该亲属讲,女童叫李鑫快3岁了,父亲在福建打工,母亲在广东打工,爷爷已经去世,奶奶常年有病,所以平时就跟随外公外婆生活,今年才到金贝贝幼儿园上小班,平时孩子身体健康,23日早上8点左右,金贝贝的司机开着一辆五菱家用小面包车来接孩子,随车的还有一名老师,孩子走时还精神正常,哼着儿歌,没想到下午5点多传来噩耗,孩子从早上到学校就被忘在校车上了,下午发现时,就已经不行了,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早不行了,来晚啦,现在孩子父母都正在回家的路上。

该亲属说,这完全是能避免的事情,早上,孩子可能是在车上睡着了,但是下车关车门时,车上有一个司机和接送的一个老师,两个人竟然连车里看都不看一眼,里面还有没有人,学校的老师上课也没有查一下哪个孩子没有来,稍微问一下,悲剧就能避免,从上午8点到下午5点将近10个小时没有一个人发现少了一孩子,这学校的司机和老师没有一点责任心,更没有良心。

随后在该镇中心校,记者见到了该镇的几名领导和中心校领导,该镇余主任和中心校梁校长告诉记者,去年,镇政府、派出所和中心校就对该幼儿园的违规使用校车,曾经多次打击过,为此去年12月份还将该幼儿园的办学资质暂扣,周一,派出所才将该幼儿园的一辆非法校车查扣,一直在派出所院内扣留,出事的这个校车是当天该校园长又私自租用的一辆家用小面包车。

在邓州市事故停车场,记者见到了当地派出所查扣的金贝贝幼儿园出事的非法校车,记者看到该车是一辆深蓝色五菱微型面包车,该车的车窗玻璃上贴着黑色的太阳膜,在外边根本看不到车内的情况,即使趴到车窗前,也是很难看清楚里面

闷死女童的非法校车

当地群众告诉记者,在该镇有十几个幼儿园,有公办的有民办的,都没有正规的校车,一般都是自己购买的中巴车和面包车,镇政府和派出所也都多次检查不让使用,但很多都是罚款了事,如果政府、派出所和教育有关部门监管严一些,对幼儿园的老师和司机加强专业素质培训,起码有点职业道德,有点责任心,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不能出了事就推到幼儿园身上,难道地方政府的监管部门没有一点责任吗?

近年来,关于校车出事故的案例不断呈现,09年邓州市夏集镇一非法幼儿园校车滑进河沟5名儿童丧生,血的教训在不断上演,如果地方政府能够认真的履行自己的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会被避免。

目前,邓州市已经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工作组,4名幼儿园当事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同时该市纪委、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也已经介入,将严查事故背后监管部门的渎职行为。

更多相关报导链接:

http://www.cnr.cn/gundong/201305/t20130525_512668438.shtml


7、昆明市教育局表示,城区6所学校涉及“回扣餐”违纪

源: 新华网    昆明市教育局表示,城区6所学校涉及“回扣餐”违纪

   新华网昆明5月3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何春好)昆明市教育局近日就新华社报道该市部分小学午餐回扣问题做出回应:市教育局和检察机关就此问题介入调查,初步查出盘龙区、官渡区和五华区的6所学校涉及“回扣餐”违纪问题,会继续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学校餐饮管理。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29日播发了《是“劳务”还是“贿赂”?--昆明部分小学午餐回扣问题调查》稿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昆明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鲁再国表示,将严肃查处学生午餐回扣问题。他说,此情况存在于主城区,不涉及周边县、市,初步调查有6所学校涉及“回扣餐”违纪行为。

   鲁再国介绍,昆明市教育局此前也接到市民举报,纪检部门进行了调查,下一步市教育局还会加大查处力度。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欧阳梦捷介绍,学生午餐回扣问题暴露出一个制度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标准中,并没有包含教师利用午休时间管理学生午餐的劳动报酬。“学校没有财政专款支付,也不能向学生收取,有的学校便简单地把它推给了企业。”欧阳梦捷说。

   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顾魏承认,这一现象暴露出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下一步会针对问题制定办法,加强管理。

   鲁再国说,检察机关对涉及相关违纪问题的学校调查完毕之后,一定会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欢迎社会各界和媒体进行监督。同时,昆明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完善午餐管理规定,让家长满意,让学生安全,合法保障教师的应有权益

更多相关报导链接:

http://news.163.com/13/0530/13/904KMM400001124K.html

8、 浙江厕所弃婴被生母家人接走(图)

http://news.sina.com.cn/c/p/2013-05-30/131827266978.shtml


小向前向后

婴儿在保温婴儿

身体状况稳定

  浙江在线杭州5月30日讯(记者 施宇翔) 近日,金华浦江一女子在厕所产下一婴。由于婴儿被人在下水道里发现,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所幸,经全力救援,婴儿无恙。

  厕所下水道弃婴生母找到了 面对警方她泣不成声深深忏悔

  今天上午,有媒体报道称孩子的生父已经找到,并把孩子接走。记者随即进行了核实。

  浦江县公安局一位方姓警官告诉记者,孩子昨晚是被生母的父母接走的,而孩子的生母,目前身体仍然不是很好,在休养和治疗中。

  至于网上盛传的“孩子生父被找到”,方警官给出了否定的答复。他告诉记者,孩子的父亲一直没有找到。

  另外,方警官说,目前女方的家人希望媒体尽量不要打扰他们,他们也不会去主动寻找生父。

更多相关报导链接:

http://news.qq.com/a/20130530/002242.htm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5/29/c_124779130.htm


9、涉嫌强奸7岁幼女 渠县档案局办公室负责人被停职刑拘

www.sc.xinhuanet.com   2013年05月27日 09:22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手机看权威新闻

   凌晨时分,洗脚坊内,酒醉男子赤身裸体,身边女童疑遭性侵。昨日,记者从达州市渠县有关方面获悉:因涉嫌强奸犯罪,渠县档案局办公室负责人易晓刚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时,易所在单位党组会议决定,对其作出停职处理。

   员工讲述

   “打开灯他赤身坐在娃娃旁”

   渠县人张蓉(化名)是一位单亲妈妈,在渠县城里一家洗脚坊上班,7岁的女儿红红(化名)跟着她生活。

   5月24日晚,张蓉去洗脚坊时把女儿带上。“晚上10点过,孩子说太困了,我就让她在楼上一间无客人的房间里睡觉。”25日凌晨1时许,红红睡觉的房间里传出吵闹声和打斗声。

   “我送走客人后,进入红红旁边那间屋子准备休息。突然,我听到孩子在隔壁叫了一声,就出门去看。”昨日,当天第一个发现红红遭遇的洗脚�阿华(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拉开灯后,我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一个赤身的矮胖男子坐在红红的床边。”

   “我当时就破口大骂‘你不是人’。听到我的骂声后,同伴和客人都挤过来。”阿华说。张蓉也闻讯赶来,随后报了警。警方查明,滋事男子易晓刚,现年38岁,系渠县档案局办公室主任。

   昨日,张蓉所在洗脚坊老板何娜(化名)称:“当时大约是24日深夜12点左右。那个矮胖男人酒气熏天地走进来,开口就说要做“歪”的。我说我们这里没有歪的,全是正规洗脚。他问完洗脚的价格后,说我要洗最贵的,100元一次那种。在我给他安排洗脚师傅时,他说让我给他洗。”

   何娜称,“一个多小时后,洗脚师傅走了他还不走。他说他想休息会儿。我就下楼去,想烧点开水给他喝。大约七八分钟后,楼上传出吵闹声。”

   单位说法

   系个人行为,当天无公务接待

   因此事可能涉及刑事犯罪,110处警人员将其移交至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26日凌晨5时许,红红由家人和警察陪同,前往医院检查。上午8时,医院给出鉴定结果。张蓉复述鉴定内容:“外阴正常、处女膜完整,阴道壁充血。阴道分泌物已交公安人员。”负责办理该案的李警官介绍,因涉嫌强奸,易晓刚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日下午,渠县档案局负责人表示,易晓刚是档案局一名工作人员,属于事业编制。“他没有公务员身份,准确地说只是办公室负责人,还不是办公室主任。”他介绍,事发当天局里没有任何公务接待活动,易晓刚的行为完全是个人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没听说过他私人生活上有何问题,虽然他平时要喝酒,但是从没有听说过他有酒后失德的行为。

   “没人陪她,只好带到这里来。这就是一个单身妈妈的难处。”说起女儿的遭遇,张蓉数度流泪,反复说不该带女儿到洗脚房来.



10、14岁高中女生强迫同学卖淫 协助哥哥强奸闺蜜

2012-03-22 15:28:10 来源:新浪网 作者:露丝   http://www.tdzyw.com/2012/0322/15672.html

        14岁高中女生强迫同学卖淫 嫖资供自己挥霍  14岁的高中生少女不仅组织拐骗多名同学卖淫,并且与其哥哥合谋强奸自己的闺蜜!近年来,学生组织卖淫的案件频发!学生法律意思淡薄,容易被人蛊惑犯下过错!

         14岁高中女生强迫同学卖淫 嫖资供自己挥霍 

         14岁的高中生少女不仅组织拐骗多名同学卖淫,并且与其哥哥合谋强奸自己的闺蜜!近年来,学生组织卖淫的案件频发!学生法律意思淡薄,容易被人蛊惑犯下过错!

   14岁的高中女生李某某正处花季,可她却与哥哥合谋,强迫多名少女卖淫(其中不乏同学),并从中收取嫖资供自己挥霍。她还把黑手伸向了自己的一个闺蜜,甚至纠集几名男子协助哥哥强奸了她。昨天,几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闺蜜向她伸出黑手

  2011年6月2日上午,女孩小白(化名)报警,称自己被人强迫卖淫。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幕后黑手竟是小白的闺蜜李某某,一个只有14岁的女高中生。

  归案后,李某某交待称自己以介绍男朋友为名将小白骗出,交由哥哥阿勇(化名)、同学秦某某和张某等人将其控制。小白找了个机会逃跑,却被追回。见小白不“配合”,李某某竟和秦某某、张某协助阿勇强奸了她。随后他们又强迫小白到一宾馆,经无业人员孙某介绍,与其朋友发生性关系,李某某收取嫖资200元。

  他们强迫少女卖淫

  警方调查得知,受害者远不止小白一人。早在2011年3月下旬,李某某就伙同阿勇、秦某某等人,诱骗了两名少女,强迫她们到孙某亲戚开的美容院卖淫多次,李某某收取嫖资500元。

  另外,小白也不是第一个被李某某“下手”的同学。2011年5月下旬,李某某伙同张某、秦某某等人,诱骗同学小橙(化名),强迫她去瑶海区某足浴店卖淫。小橙被迫接客5次,李某某收取嫖资200多元。后来李某某又强迫她去庐阳区某宾馆卖淫,先后与孙某及其朋友发生性关系,李某某收取嫖资200元。

  法院宣判五人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阿勇、秦某某、张某控制多名少女,强迫被害人卖淫;李某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对强迫卖淫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她协助阿勇强奸小白,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

  昨天上午,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强迫卖淫罪判处阿勇、秦某某、张某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七年,并处罚金5.5万元至3万元不等;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万元。

更多相关报导链接:

http://internal.dbw.cn/system/2012/03/22/053763001.shtml


二、热点追踪

      2013年5月13日,南国都市报独家曝光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公务员冯小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引起网络热议。下面我们将通过案情回顾  官方回应   媒体声音   微博呼吁公民行动   等几个方面对海南万宁事件进行追踪报导!

        案情回顾:

        5月8日下午,海南万宁6名小学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连夜四处寻找无果。

       5月9日晚上11点,4名女生在海口市城西路的一出租屋内被找到。

       5月10日上午10点,另外2名女生才在万宁长丰镇马坡大洲岛度假村被找到。这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处还出现青肿。经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5月14日下午,事件中5名家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5月10日孩子们做了检查后,他们均从法医或办案民警处获悉女儿处女膜破裂。13日晚11时许,4人分别接到警方电话,让带女儿再次到医院检查(另一人因手机没电未接到电话),1人因“已经猜到”结果拒绝重新检查,3人检查后结论均为处女膜完整。   

     5月22日上午,“海南校长带6幼女开房案”中的4名受害学生家长已于委托陈武权、王全平、邓树林、闻宇、隋牧青、王红杰、梅春来等7名律师,要求严惩两位凶手并附带民事赔偿。

      5月24日,律师陈武权介绍,法医鉴定结论前后出现两份,而且两份结论不一致,这让家长产生了很大的疑惑。“刚开始是4名家长委托了我们7位律师,23日晚上又有一位家长,现在一共是5位。”

     5月24日,3位家长迫于压力解除了律师委托。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当地政府曾找到学生家长,让他们请海南本地律师,不要请外地律师。

     5月27日,7位律师中的最后一位梅春来律师也被解除委托,当事人给出的理由是:承受不了压力。据了解,7位律师被解除委托后,当地司法局给受害学生每人安排了两个当地律师。

5月28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在鹏(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被告人冯小松(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犯强奸罪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万宁市人民法院于28日决定对两案予以立案受理。

      官方回应:

       5月13日上午,两名涉嫌“带学生开房”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该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

      5月13日下午,海南省万宁市有关部门就“万宁某小学校长带六名女生开房”事件召开新闻通气会称,经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犯罪嫌疑人并未与六名女生发生性行为。万宁市教育部门13日上午已经对陈某鹏做出免职决定。

   5月14日晚,万宁警方以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和市房管局冯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于当日向检方提请逮捕。

      5月15日,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今发布公告称,两名涉嫌猥亵儿童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根据该案现有的事实和证据,两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涉嫌猥亵儿童罪。

     5月16日下午,万宁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陈某鹏、冯某松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万宁市教育局、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请万宁市人民政府,给予陈某鹏、冯某松行政开除处分。万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

      5月29日,习近平说: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

      5月30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表示,有关案件发生后,教育部第一时间要求有关地方教育部门立即查清事实,坚决果断把违法犯罪人员清除出教师队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使学生和家长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保护青少年学生的相关法规的内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5月30日,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妇联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对近期发生的多起性侵女童案件极为愤慨。侵害女童的恶性事件,既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更是违背社会良知与公共道德,影响极其恶劣,对这些行径,应依法彻查,依法严惩。

      5月31日,中国官媒"中新网"发布消息称:"广西玉林警方通报,博白警方查处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警方行政拘留,事件起因为三名妇女认为叶海燕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他们亲人的照片传至网络上,为此他们向叶海燕讨说法。双方发生争执,叶海燕持菜刀将3人砍成轻微伤"。中新网发出叶海燕被拘留消息后,多位网友质疑叶海燕是因为长期维权和此次举牌抗议而遭当局报复。中国知名社会学者、独立纪录片制作人艾晓明于5月31日上午以"举牌半裸照"声援叶海燕。北京诗人王藏表示"若抗议'校长性侵幼女'和'暴徒私闯民宅打人'是违法的话,那就是在纵容禽兽和暴徒继续作恶,那就是告诉国人:你们的孩子可以任意被强暴,你们抗议也是违法。"


      媒体声音:

     5月13日,南当地传统媒体——南国都市报刊登报道称,万宁6名小学女生集体失踪,找到时精神迷糊。监控显示:万宁某小学校长带4女生开房,另一男子带2女生开房。

     5月14日,京华时报发表文章《校长开房案真相不能被猥亵》。该文中指出:这一消息令人震惊、愤怒。一名小学校长与一名国家公务人员,竟然干下如此禽兽不如的行径,令人发指。如今,网上一片谴责之声,网友纷纷要求严惩罪犯。该如何保护幼童的人身不受侵犯,也成为人们反思的焦点。

    5月14日,荆楚网发表文章《校长与政府职员摧残幼女恶行必须严惩》,文中说:如此兽行居然发生在小学校长与政府职员的身上,他们的行为已远远不是职业道德违规违纪层次上的恶行,已触犯到了刑法范畴。对此类道德败坏影响极坏的禽兽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5月14日,新华网发布评论文章校长涉嫌猥亵幼女,罪不可赦, 文中说:保护未成年人,必须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优先原则。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如果和不满14周岁的女童发生性行为,不论这个女童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来定罪量刑,而绝无所谓的嫖宿幼女罪。

     5月14日,人民网发表文章《被下“迷药”?“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存三大疑问》,文中说:仅仅是“涉嫌猥亵幼女”,并不能消除公众疑虑,基于“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事实”,我们期待事实真相,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5月15日,京华时报发表文章《别拿“女生联系校长”来开脱》,文中说:当“警方称系女生联系校长”这样的表态被拎出来,甚至被做成新闻标题广泛传播时,公众骇然了,这似乎是警方在为校长开脱,言下之意:校长是被动的,而非自愿。这种表态让人十分反感,人们不能容忍对加害者的任何一点开脱,因为性侵害对孩子造成的可能是终身的阴影。


    5月15日,新京报报道涉嫌猥亵幼女 琼校长被刑拘

    5月15日,钱江晚报发表评论《“校长开房”为何疑云重重》:“校长开房”事件昨日继续发酵,警方发布的调查最新进展令舆论大哗,案情不但没有明朗起来,反而更加扑朔迷离,疑云重重。

      

    微博呼吁:

      

      5月12日@连鹏:海南一小学校长带4名幼女开房。简直丧尽天良。这种伤害对孩子造成的后果不仅是肉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阴影将伴随孩子一生。希望全国人大尽快修改刑法,将虐待、性侵犯儿童定为重罪。还有,废除“宿嫖幼女”这一恶法。

     5月19日,@大鹏看天下:海南万宁市“6名小学女生被校长及政府人员带走开房”事件,基本已销声匿迹,这是近日为数不多的后续报道了:女生家长说,有人出价20万元求私了。见图~

      5月28日, @愚-言在28日下午在广州采访全体律师,现半夜紧急通知取消。媒体不能惩恶扬善只能是看门狗。【谁在控制媒体】刚才接到南方电视台记者的电话,告知28日下午的录播采访因设备故障被迫取消。广东七律师以公民身份去海南省检察院控告万宁警方在“校长开房”案中作伪证和徇私枉法,引起强烈反响,广东南方电视台拟

    5月31日,@曾经的一个传说【应该开除杨澜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杨澜可以为强奸嫌疑犯李天一发言,却对6名被海南校长带走开房的幼女沉默。她还有什么资格担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大使?难道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眼中,中国幼女就不是儿童吗?建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立即开除杨澜大使,支持请转发!

     6月1日,@dancinginlight【校长开房找你妹!放了小学生!放了叶海燕!】成都宽窄巷子。特警和便衣密布。为受害女童呼吁,声援叶海燕!很多游客都知道这件事情拍了照片,下图是跟踪我的便衣,被我上去一顿质问后甩掉。

    @周蓬安  (长微博)

打击性侵儿童犯罪,中国该向韩国学习

明天就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了。可今年的这个节日,人们肯定是少了一份喜庆,却多了一份对儿童遭受性侵的担忧。因为就在本月中旬,海南万宁出现震动全国的“校长带幼女开房”事件,而因为该事件的持续发酵,又引出全国各地诸多校长、老师性侵中学、小学女生,甚至幼儿园女童案例。

校长、老师性侵幼女事件频发,令这个社会蒙羞,人们呼吁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保护“祖国的花朵”不受性侵。教育部语文出版社社长、原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也发出建议:今后每年六一儿童节有一个活动主题,切实保护儿童权益。今年六一主题为:全社会行动起来防止儿童被性侵。

可以这么说,中国在保护幼女不被性侵这个问题上,还存在着很多弊端,甚至说相当不得力,因此幼女家长对孩子的担忧也是非常强烈。前天,认证为“幸福青岛城市官方微博”(@幸福青岛)发微博称:“青岛警备区幼儿园摊上大事了!保安性侵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而且还不是一个孩子受到性侵。

大家可以想象,这种幼儿园,实际上是“贵族幼儿园”,可还是发生这样的龌龊事。可以想象,类似的事件在中国有多么严重?

笔者曾分析过中国性侵幼女案频发的原因:一是中国人对“性”仍羞羞答答,在对孩子的性教育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孩子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二是严重的“处女情结”和较为“性解放”的社会现实二者之间的矛盾,使犯罪分子的魔掌更多地伸向幼女;三是罪名混乱,尤其是那个“嫖宿幼女罪”,不但对受害幼女构成了二次伤害,更疑似专为权贵量身定制;四是对犯罪分子实际处罚较轻,一方面是量刑过程“弹性”过大,另一方面是监狱假释、保外就医等制度被滥用,降低了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

今天微博上一份标明资料来源于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广州市妇联的图示表明,施暴者中45%为公职人员。那么,“嫖宿幼女罪”罪名及假释、保外就医等政策,无疑会被这部分人利用。

而我们的邻国韩国,在保护幼女不受性侵犯方面的一些做法,就十分有效,非常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一方面,在法律上严惩。韩国安全行政部5月30日公布“国民安全综合对策”,将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强奸罪惩罚力度升级为无期徒刑。对初中生(16岁)以下儿童的强奸犯罪被排除在缓期执行对象;一切性暴力罪犯不得假释。需要说明的是,韩国属于实际上废除死刑的国家,对无期徒刑外加“不得假释”实际上是最高刑期。

韩国还是亚洲第一个实行“化学阉割法”的国家。根据该法案,对“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的初犯和重犯一律进行化学阉割;对象年龄从25岁减低至19岁;将儿童的定义从未满13岁扩大至未满16岁。”

在具体量刑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两年前,一名驻韩美军强奸18岁韩国少女,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前,负责调查此案的地方检察厅,还提请法院判其15年有期徒刑。

让犯罪分子承受道义谴责。2006年8月,韩国在互联网上公布强奸犯和青少年非礼犯的名字,希望能以此遏制未成年者受性侵犯案例持续上升。他们将定罪的169名强奸犯和青少年非礼犯的名字发布到网上达半年之久。此外,该“黑名单”也出现在了政府部门及各省行政厅的布告栏上,为时一个月。

另一方面,提高国民尤其是官员对性侵幼女事件的羞耻感。性侵幼女案频发的社会,一定是社会治理出现了较大的漏洞。这些“祖国的花朵”过早被犯罪分子摧残,无疑是社会的莫大耻辱。

去年8月30日,全罗南道罗州市一名小学一年级女童被绑架并遭到性侵犯,李明博总统就该事件向国民致歉,并对受害者家属深表慰问。可在中国,我们始终未看到大量幼女被性侵的贵州习水、陕西略阳、福建安溪、河南镇平、河南永城、浙江丽水、浙江永康及海南万宁的官员向受害幼女道歉。这说明中国官员在幼女被性侵问题上,羞耻感明显不及韩国官员。

韩国长期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可在对幼女保护方面,中国明显不如韩国了。韩国人对性侵幼女行为嫉恶如仇,并由此出台的各种社会治理措施,非常值得中国学习。

@五岳散人     

有些事儿怪社会,有些事儿则纯属个人行为,那个社会都有抢劫、强暴、偷窃,甚至包括性侵幼女在很多国家也并不少见。人性恶在绝大多数社会都存在,无论什么制度。一个事件是否归结到社会或者制度,最重要的标准不是某事是否发生,而是发生后的处理,比如动车事件、性侵幼女等。我们出问题的地方在这里。

@导演高晓舰

【六一,不可忘却的罪恶】 1.几名幼女被骗当地大酒店,早就等候的6个村干部对一12岁幼女轮奸,导致小女孩当时就大出血,是怎样的人性丑恶让他们丧心病狂?2.去年六一被删图片!一年来性侵幼女的罪恶愈演愈烈,不许网民揭露岂不成了帮凶?

【六一巨献】1.上课不专心就会遭老师摸下体“惩罚”:全班16人遭猥亵 仅教师亲戚3人幸免 2.叶海燕持刀伤害3名妇女被拘

“六一”前夕,由中国妇女维权联合会流氓燕委员发起的向全国劳教魔犯校长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引起强烈反响。由淫民日报、CCAV联合主办的“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孩子!”主题爱心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全面展开,近千万名志愿者表示愿无偿为辛勤工作在一线的校长们免费服务。

@张凯律师  

把强奸幼女说成开房,把明明白白的流氓行为说的和谈恋爱一样。这是对全国有女儿的父亲的公开羞辱。

法律只是社会寻求救济的一方面,在法律救济普遍失效时,面对极其邪恶的事,最好是自力救济。对那个把自己小学生带去开房的校长,女孩的父亲直接菜刀与拳头解决,更符合正义原则。

带小学生出去开房,我不相信这是人类做出的事。

@富敏荣律师

今天儿童节,蓝媒沙龙女记者集体发出<废除“嫖宿幼女罪”倡议书>。 性侵女童是强奸幼女行为,属强奸罪加重情节。谴责并呼吁废除荒唐的“嫖宿幼女罪”。因为它把幼小的孩子判定为“妓女”,实际上规避了对“轮奸”的认定,成了坏人的“免死金牌”。今年,让我们用这个行动纪念中国儿童节!

@吴有水律师

我表示我很无耻,拘留叶海燕事件作这样的推测:其实是事先调好套的,先派人找借口上门激怒叶海燕,尽量逼她出手。只要她一出手,警察马上就可以用这个借口把她给拘了!——不然,那些上门寻衅滋事的人,怎么一点事儿也没有呢

      公民行动:

     5月19日,新媒体网络女性网络公开征集公众联署《关于万宁市公安局办理“校长及政府人员带小学女生‘开房’案”涉嫌渎职的公开信

      5月22日,儿童权利小组发出关于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呼吁书,公开倡议网友联署呼吁书。

      5月27日, 唐吉田、王宇等7位律师和维权人士来到海南省万宁第二小学进行普法活动,要求严惩性侵女童校长、追究警方和教育部门责任,保护女童在校安全;叶海燕在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门口举着写有“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的牌子,抗议性侵小学生的恶行。

        

       5月29日下午3时许,郑州“女子锄奸队”又在郑州二七塔附近的人民路天桥上“公审”“流氓教师”、“缺德校长”。她们打出标语:又庆“六一”儿童节,小学急需性早教。流氓教师不知耻,只因教育太“缺德”。她们声称,近日,“海南小学校长带六女生开房”、“河南56岁小学教师性侵多名女生”等教育丑闻相继发生,这些“流氓教师”能够深藏不露屡屡得手的主要原因则是受害女生的“性无知”,而部分教师的师德缺失,则与“缺德”教育有关。

      5月31日,律师王宇、庞琨、王全平、王必军紧急赶往广西驰援。律师王宇表示,目前他和另一律师王全平在博白先行处理叶海燕的法律事宜,准备就此案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并为叶海燕申请暂缓执行,因其有正在读小学的女儿需要照顾;另还将依法要求当地司法机关追究非法侵入民宅"寻衅滋事者"的责任;中国知名律师、前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在网站上传一张与叶海燕的合影,同时表示将担任叶海燕的代理律师,她向德国之声表示不久前在一个活动中与叶海燕有过交流,感佩她的正义和担当。她也认为"十一个人上门对叶海燕进行殴打"这一举动并不寻常:"我怀疑十一个人是专门找个事情把她弄进去,我刚和叶海燕分手,我们交流了很多,感觉她很实在的";迟夙生正在赶往广西博白,将很快就此案提起行政诉讼。


     5月28日 @北京巴沟韩颖10@北京石榴庄李冬梅三世 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海南省万宁市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2013年万宁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实施方案。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三、国际、国内法规介绍

     1、 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由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1990年9月2日生效。该公约旨在保护儿童权益,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目前已有193个国家批准了《公约》。这是有史以来得到最广泛接受的国际人权条约。

      1990年8月29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成为第105个签约国。

      1992年3月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向联合国递交了中国的批准书,从而使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110个批准国。该公约于1992年4月2日对中国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共有54项条款。根据《公约》,凡18周岁以下者均为儿童,除非各国或地区法律有不同的定义。《公约》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公约》还确立了4项基本原则: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的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72项条款。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

     声明:“儿童权利观察”系关心热爱儿童的,爱心网友联合发起的纯公益性项目,一切劳务及来信来稿均本着自愿原则,义务奉献爱心。消息均来源于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新闻,不代表“儿童权利观察”的任何观点,对所收集的资料无任何权利,仅供参考使用。

https://smileycharity.blogspot.com

爆料信箱:mail@smileycharity.org

微信公共帐号:smileycharity


怎样订阅“儿童权利观察”微信?关注方法有二种;

1.       打开微信,点击朋友们,然后添加朋友,使用“搜号码”功能,输入smileycharity

,即可以找到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帐号。

2.       打开微信,点击朋友们,然后添加朋友,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以下的二维码。